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01377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晝提供視障幼兒在家學習所需課程、行動或視覺輔具借用,公私立或非營利幼兒園普通班教師、助理員所需各項訓練課程與支持性服務,以及助理員鐘點費補助,服務內容項目詳見計畫及申請表。
三、 本案相關內容請逕洽連小姐(02)2585-7528轉207,或逕至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視障學生服務計畫網站 (http://www.nftu.org.tw/hpSubSys/visPlan.aspx)下載視障相關申請書及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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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01377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晝提供視障幼兒在家學習所需課程、行動或視覺輔具借用,公私立或非營利幼兒園普通班教師、助理員所需各項訓練課程與支持性服務,以及助理員鐘點費補助,服務內容項目詳見計畫及申請表。
三、 本案相關內容請逕洽連小姐(02)2585-7528轉207,或逕至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視障學生服務計畫網站 (http://www.nftu.org.tw/hpSubSys/visPlan.aspx)下載視障相關申請書及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