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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111-08-18
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請參看並廣為宣導。
發佈單位:特教資源中心 點閱率:50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8月12日社家障字第1110760959號函辦理。

二、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先予敘明。
 
三、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社家署製作宣導海報,請協助推廣及周知所轄單位。

四、前開宣導海報電子檔案已公布於社家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網(網址: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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