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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南投縣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目的:增進教師對法律與專業道德理解,如《特殊教育法》和《兒童權益保障法》,以防止任何形式的虐待或不當行為,並維護學生的權益。強調教師的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因不當處理陷入法律風險,確保在與學生互動時遵守必要的專業界線,保護自身安全。
辦理方式:
研習日期時間:113年11月22日,下午1時至4時。
研習地點:本府7F教育處會議室。
參加對象:
本縣特殊教育輔導團及本府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
本縣學前巡迴輔導教師請務必參加。
本縣學前特教班請推派一位教師參加。
對研習議題有興趣之教保服務人員。
即日至研習前二天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588632)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