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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113-07-15
有關本府所屬各教育階段學校(園所)112學年度普通班教師參與特教研習時數調查
發佈單位:特教資源中心 點閱率:768
一、為有效達到教育相關人員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本府前於112年6月6日以府教輔特字第1120133228號函及112年8月3日以府教輔特字第1120182936號函,請貴校督導所屬人員完成研習時數規定,先予敘明。
二、相關填寫資訊如下:
  1. 本案填報學年度:112學年度。
  2. 若貴校校內具不同教育階段(例如:學校有附幼、國小部;國小、國中部;國中、高中部;國小、國中、高中部),請就各教育階段別分筆填寫表單及上傳檔案。
  3. 請貴校檢附所填達標之教師[參與特教研習3小時(含)以上者]其參與研習之相關佐證資料供核對。
  4. 填寫表單及上傳檔案連結:https://reurl.cc/3X0YMO。
  5. 其他填報說明詳見表單內所列。
三、請於113年9月11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及上傳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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