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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113-12-20
有關南投縣學前身心障礙學生申請114學年度優先入園提報鑑定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單位:特教資源中心 點閱率:44
一、依據「南投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幼兒優先入園辦法」暨「南投縣113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幼兒園協助有意願申請之家長於114年1月8日至1月17日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提報鑑定安置,提報作業梯次為「113學年度第17次,梯次名稱『優先入園』」,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一。
三、南投縣114學年度優先入園可安置學校名冊如附件二。
四、需繳交之紙本申請表件,請依送件資料檢核表(如附件三)內容檢附相關資料,並請務必於114年1月17日前以免備文方式郵寄至旭光高中特教資源中心(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23號),且於信封上備註「新生優先入園鑑定資料」。
四、鑑定安置相關表件請逕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瀏覽下載,網址:http://spec.ntc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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