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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22
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暨各分區資源中心影音圖書等教學資源借用原則
發佈單位:特教資源中心 點閱率:170
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暨各分區資源中心影音圖書等教學資源借用原則

一、依據: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運作實施方案。
二、為有效使用及管理南投縣特教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影音圖書及教材教具,使達到公平借用,資源充分利用,提升使用之
       效率,並有效管理之原則,特訂定本中心影音圖書等教學資源借用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三、本原則借用對象以南投縣(以下簡稱本縣)特殊教育學生及其家長、本縣特殊教育教師及本縣特殊教育相關人員,且以教學、研
       究及公務為限,不得挪為私人之用途。
四、借用方式:
(一)南投區、埔里區、水里區、竹山區書箱,其影音圖書及教材教具之借用,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教師證、學生證等證
           明文件)至各分區借用。(僅接受現場借閱,無提供網路、通信借閱。)
(二)草屯區書箱置於本中心,除可至現場借用外,並提供網路預約借用,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教師證、學生證等證明文
           件)借用。
(三)每人每次以5套影音、圖書或教學資源為限。自借用日起1個月內歸還,若無人預約得辦理續借一次,續借一次以1個月為限。
(四)開放借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五)各分區借用地點:
          1、南投區(南投市、名間鄉、中寮鄉):南崗國中輔導室-洪淑冰老師(電話:049-2222460#262)。
          2、草屯區(草屯鎮、國姓鄉):旭光高中特教資源中心辦公室-陳佳君老師(電話:049-2562609)。
          3、埔里區(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埔里國中特教辦公室-孫瑜成老師(電話:049-2904484)。
          4、水里區(集集鎮、水里鄉、信義鄉):水里國小輔導室-陳育暖主任(電話:049-2770014#115)。
          5、竹山區(竹山鎮、鹿谷鄉):雲林國小輔導室-江宗祐老師(電話:049-2643321#110)。
五、分區書箱交換原則:每學期共80本特教相關書籍及繪本、10套桌遊及10片影音光碟,分別放置各分區資源中心,以利該分區人
       員借用。
六、借用之教學資源,請務必依規定之程序操作使用,並善加維護保管。如於正常使用情形下發生損壞,由本中心洽請廠商維修,
       費用由本中心負擔。倘因不當使用造成教學資源損壞,或借用物發現部分材料遺失之狀況,借用人應自行修復,或自購相同品
       牌及功能之借用物歸還或照價賠償。上述賠償事項,限期一個月內完成。
七、為避免上述教學資源損壞或有遺失之情事,請保管人員、出借人員及借用人員務必確實清點及維護。
八、相關事項:
(一)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任意拷貝、複製或借給他人使用。
(二)為尊重智慧財產權,非本縣授權之教學軟體,僅限個人使用。
(三)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本中心恕不接受委託拷貝、複製之行為。
(四)歸還借用物時,請找各該分區管理者,並務必放置回原處。
(五)如因特殊需要,本中心得隨時收回借出之軟體資料,借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六)如有違犯上述規定而致智慧財產權之爭議,本中心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七)學期結束前,請各分區將所書箱之影音圖書等教學資源整理、清點,並於學期結束後(寒、暑假期間),將書箱送回本中
           心,以利本中心進行盤點及整理。
(八)借用期滿未如期歸還者,停止借用權利二個月,並依相關規定負責賠償責任。
九、本原則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公布之。
十、本原則經報南投縣政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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