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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特教資源中心-發展每一個人的潛能與發展

學前及國中小教育階段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皆依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
教育及資優學生的需求,給予多元且適性教學服務。 特殊教育之發展,
為國家社會進步之指標,也是基本人權與教育均等之具體呈現。
本中心配合中央政策的推動,加上學者專家的參與協助下,
在量的擴充或質的提昇上都有可觀的成績,並委託本縣教育學生輔導
與特殊教育科並編撰「南投縣特殊教育白皮書」,期許特殊教育體制更加完善,
讓這群「慢飛天使」接受到更全方位的教學與輔導。

中心活動

【114年8月】南投縣114學年度初任特殊教育教師導入教學暨知能研習研習

一、日期:114年8月25日、26日,共2天。 二、地點:旭光高中科學館演講廳 三、講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林千惠教授、吳訓生教授 四、參加資格: (一)國民中小學正式教師: 1.114學年度首次受聘(含調入)為本縣國民中小學之初任教師者。 2.110至113學年度受聘(含調入)為本縣國民中小學之初任教師,且未於110至113學年間參加各學年度所辦理之初任特殊教育教師導入教學暨知能研習者。 3.續2,受聘當學年度或受聘後,自110至113學年間曾報名參加本研習者,惟未完整參加同一學年度所安排兩日完整研習課程,仍列入本(114)學年度須參加人員。 (二)學前階段正式教師: 1.114學年度首次受聘(含調入)為本縣學前階段之初任教師者。 2. 113學年度受聘為本縣學前階段之初任教師,且已參加113學年度所辦理之初任特殊教育教師導入教學暨知能研習者。 3.110至113學年度受聘(含調入)為本縣學前階段之初任教師,且未於110至113學年間參加各學年度所辦理之初任特殊教育教師導入教學暨知能研習者。 4.續3,受聘當學年度或受聘後,自110至113學年間曾報名參加本研習者,惟未完整參加同一學年度所安排兩日完整研習課程,仍列入本(114)學年度須參加人員。 (三)代理教師: 1.受聘於本縣國民中小學、學前階段之特教代理教師。(未符合下揭註1或註2免訓條件者,均須報名參加本研習)。 註1:具本縣特教代理教師滿5年(含)以上教學年資者,且於109至113學年度中曾參加同一學年度所安排兩日完整研習者,得依意願參加本研習。 註2:本縣特教代理教師,其教學年資4年(含)以下,於110至113學年度中,有任兩個學年參加本導入研習並取得完整研習時數者(同一學年度所安排兩日完整研習者,兩個學年共計24小時研習時數),得依意願參加本研習。 2.113學年度受聘於本縣學前階段之特教代理教師,且已參加113學年度所辦理之初任特殊教育教師導入教學暨知能研習者。 五、目的: (一)建立薪傳優質良師典範,導引初任特殊教育教師(以下簡稱初任教師)積極投入教育志業。 (二)協助初任教師適應教師生涯,提升並深化教師特殊教育教學及相關實務知能。 六、參與人數:13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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